突出建筑设计招标投标特点,繁荣建筑设计创作。《办法》在原有建筑设计方案招标的基础上,增加了设计团队招标,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,设计团队招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从事项目设计的人员构成、人员业绩以及从业经历、项目解读、设计构思、投标人信用情况和业绩等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;为保证评标质量,《办法》从评标的专业性角度出发,针对设计方案评标的特点,要求建筑专业专家不得少于技术和经济方面专家总数的2/3,对于特殊复杂的项目,可以直接邀请相应专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、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及境外具有相应资历的专家参加评标;对于采用设计方案招标的,增加了评标委员会应当考察方案是否符合城乡规划、城市设计的要求。
解读:评标专家构成的变化,直接提升了建筑设计的地位和专业程度,功能和技术将不再是唯一的评判标准。